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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买车位乱停车,无条件退房!开发商规定引众怒

[日期:2008-7-4 10:31:08]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王文 罗杨娟 [字体: ]

        三湘都市报7月3日讯“如不购买地下车位,以后买车在小区内乱停乱放, 将无条件退房给开发商。”日前,长沙鄱阳经济适用房小区开发商与业主签订承诺书时,定下的一条“规定”让业主不满,纷纷拒签承诺书。长沙市房产局负责人调查后表示,已要求开发商将该条款从承诺书中删除。

  今年6月底,鄱阳小区开发商长沙申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知业主办理交房手续时,要求业主签订一份承诺书,以此作为办理交房手续的先决条件,此举立即遭到业主反对,数十名先期办理交房手续的业主集体拒签承诺书,并要求开发商作出合理解释。

  市房产局住房保障工作局负责人表示,开发商可以与业主签订承诺书,但是,将经济适用房收回与否,与车库销售、物业管理挂钩明显不合情理。经济适用房由房产部门统一分配管理,开发商无权收回。该负责人称,已要求开发商在今明两日从承诺书中删除该条款,并妥善处理好相关投诉。

  据介绍,目前长沙房产销售交接过程中还存在许多不合理的条款。从今日起,本报将开通热线电话0731-4326110听取各方意见。如果你在买房过程中遇到类似霸王条款,投诉和举报可通过该条热线反映。我们将邀请相关专家、政府官员解答,你的投诉和举报将转交给相关职能部门。 ■记者王文实习生罗杨娟 




编辑:鲁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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