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时报社主办  主站:首页|要闻|时政|财经|产经|区域经济|评论|视点|旅游|IT|传媒|财经新闻界|奥运|电子报|关于我们|
首页 新闻 财经 专访 房产 旅游 汽车 生活 论坛
您现在位于: 首页旅游频道 旅游新闻 → 正文
阅读新闻

最早红军账单现浏阳锦绶堂 即将申请国保

[日期:2008-8-1 11:20:15]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 [字体: ]

 至今,锦绶堂内还保留有若干条红军革命标语、油印小报 以及苏维埃财务报表等珍贵文物资料记者于海洋摄

编者按  

  今天是八一建军节。秋收起义、文家市大捷、红一方面军的成立,这些在中国共产党党史上留下浓墨重彩印记,影响着中国革命进程的事件都发生在浏阳。在全省第三次文物普查过程中,文物工作者又新发现了一些承载着这些历史事件的物化标记。7月29日,省文物局联合本报再次启动“湖南发现之旅”,这一次我们的目的地锁定浏阳。

古宅藏大批珍贵文物:78年前的标语躲在墙里,油报用“亲爱的”称呼敌人

  最早红军账单现浏阳锦绶堂

它是湖南省苏维埃政府旧址,即将申请国保

  ■记者李鹏实习生子衿

  7月29日,浏阳,大围山镇,今年已经111年历史的锦绶堂始建于清代光绪年间。它是土地革命时期首届湖南省苏维埃政府旧址。此次吸引文物、党史专家和记者前去的,是锦绶堂内墙壁上发现的若干条红军革命标语、油印小报以及苏维埃财务报表等珍贵的文物资料。

发现1930年代的标语 

 至今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锦绶堂墙壁上的红军标语 ,“男女平权”、“猛烈扩大红军”、“争取八小时工作制”、“力争社会主义的前途”等等,带有浓郁的1930年代特色。

  这些标语,为什么此前没有被文物部门发现呢?省文物局副局长何强一语道破天机:“革命年代,当地群众为了保护好这些标语免受白军破坏,在省苏维埃机关撤出后,主动用石灰浆把标语覆盖了起来。”记者随便在一间房间内看到墙上泥糊的痕迹,何强说:“这是还没有清理的,泥巴下面肯定还是标语。”

  据省文物局综合处何春平介绍,在上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革命文史调查时清理出一些标语。在这次的文物普查中,文物专家又清理出一些。本次最有价值的发现,是在锦绶堂墙壁上发现的一份苏维埃财务报表和印在阁楼墙壁上的一份《纪念“三一八”告白军士兵书》。

最早的红军财务报表

  “这份财务报表是最早的红军账单。”何强一边识读墙壁上的账单,一边介绍,“这份账单收入类、开支类都分别罗列。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当年红军4月份收入是3700块大洋,其中红三军团就给了2000多块,“为什么红三军团给这么多呢,这是红三军团打下了长沙的收获。”何强笑着说。

  另外记者发现,尽管湖南省苏维埃政府的收入并不多,可以说是资金紧张。但是账单上还列出了一笔宣传费用“支洋叁佰玖拾贰元”,可见当时苏维埃政府将思想、理念方面的宣传作为头等大事。

  何春平告诉记者,之前来过几次都没有发现这个账目表,是因为农民挂在墙上的斗笠挡住了。

用“亲爱的”称呼敌人 

  在阁楼墙壁上发现的《纪念“三一八”告白军士兵书 》,字迹清晰可见,是为了纪念法国巴黎公社七十周年(1931年3月18日)印发的,落款是“湖南省工农兵苏维埃政府宣传委员会”。

  油报开头以“亲爱的”称呼“敌方士兵们”,落款后来还画有一棵竹子。何强笑着猜测“估计只有五四时期受过教育的洋学生才写得出这样的字眼。”

  至于为什么墙壁上会留有账单和油报样本,何强说,“我当年也印过这种油印的单子,我们习惯印完了之后随手把油纸往墙上一甩,粘不了多久就会掉下来。当年此处可能是油印室,负责油印的小战士可能也喜欢这么做,无心之举,却为今天的党史专家、文物专家留下了珍贵的研究资料。”

锦绶堂即将申请国保

  涂业松在锦绶堂里生活了三十多年。从他懂事起,他的父亲就告诉他,这所宅院里,曾经见证了历史的风云变化,一定要好好保护起来。涂业松记得有一回,放在门楼上的麒麟掉了下来,父亲把它捡起来,送到了浏阳文物部门。曾有不少文物贩子打过锦绶堂的主意。“有一些外乡人偷偷来找过我,要买我们家的窗户什么的,我没卖。”

  涂业松表示将配合文物部门的工作,“锦绶堂交给公家,能更好地受到保护。”有关文物部门专家表示,浏阳市将在今年之内,对锦绶堂进行一次大规模维修。何强表示将尽快做好锦绶堂申报国保的案头工作,争取申报国保成功。 【编辑:鲁艳蓉】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时报”或“中国经济新闻网”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作品,版权均属中国经济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 书面授权的,在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国经济新闻网”。
    2、本网未注明“来源:中国经济时报”或“中国经济新闻网”的作品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并不意味着认同其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3、对于中国经济时报社系通过中国经济新闻网发布的作品,本网受著作权人委托禁止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未经书面授权的情况下转载使用。
    4、为维护自身权益、尊重作者版权,中国经济新闻网特委托崔庆丰律师为本网站法律顾问。对于违反本声明的,中国经济新闻网律师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对于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在两周内与中国经济新 闻网律师联系。
责任编辑:hnpd

推荐 】 【 打印
 
本文评论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      字数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